近日,福建泉州鲤城公安分局破获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抓获3名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 鏈姤璁細鍗敓閮ㄦ槰澶╁缓璁墠寰€涓浗鐨勮彶寰嬪浜洪噰鍙栭澶栫殑棰勯槻鎺柦锛屽洜涓烘湁鎶ラ亾绉帮紝褰撳湴鍑虹幇涓€绉嶅皻鏈緱鍒扮‘璁ょ殑绁炵鐥呮瘨鎬ц偤鐐庛€?/p> 鍗敓閮ㄥ壇閮ㄩ暱鏉滄槑鎴堣〃绀猴紝鍓嶅線涓浗鐨勬梾瀹㈤渶瑕佷繚鎸佽壇濂界殑鍗敓涔犳儻锛屼互閬垮厤鎰熸煋鐤剧梾銆傛潨鏄庢垐璇达細鈥滄垜浠姹傛瘡涓汉閮介噰鍙栭澶栫殑棰勯槻鎺柦銆傛垜浠皢瀹冭涓烘祦鎰熴€傝繖鏄潬绌烘皵浼犳挱鐨勶紝甯︿笂鍙g僵寰堢鐢紝缁忓父鐢ㄨ偉鐨傚拰姘存礂鎵嬫潵鍑忓皯鎰熸煋锛屽苟閬垮厤浜哄鎷ユ尋鐨勫湴鏂广€傗€濇棭浜涙椂鍊欙紝鍦?4鍚嶄腑鍥藉叕姘戣鍙戠幇鎮f湁鈥滀笉鏄庡師鍥犵殑鐥呮瘨鎬ц偤鐐庘€濆悗锛屽崼鐢熼儴涓嬩护瀵瑰叆澧冩梾瀹㈣繘琛屼弗鏍兼鏌ャ€備腑鍥藉拰涓栫晫鍗敓缁勭粐浠嶅湪璇曞浘鎵惧嚭杩欑鐤剧梾鐨勭梾鍥犮€傛嵁绉帮紝鎰熸煋鏉ヨ嚜涓浗鐨勪竴涓競鍦猴紝璇ュ競鍦哄湪鍚屼竴鍦板尯鍑哄敭娲荤殑鍜屾鐨勫姩鐗┿€傛潨鏄庢垐璇达紝杩欎釜甯傚満鍚庢潵琚叧闂簡銆?/p> 122名菜农被尼泊尔警方拘捕,涉嫌网络金融犯罪 2月22日,鲤城公安分局网安大队与开元派出所根据摸排线索开展侦查,在永春县桃城镇一酒店将嫌疑人夏某(24岁,永春人)抓获。经审,夏某交代,1月5日,其在永春某酒吧认识一陌生男子阿文,在聊天中得知,只要出租自己的银行卡,租金按流水结算,每1万元可获利15元。 虽知对方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但因有利可图,夏某便同意了对方提议,提供了个人手机卡、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并在对方转账刷流水时配合刷脸认证。短短几天,夏某出租的银行卡流水高达160余万,他也因此获利1000多元。 与夏某一样,打算靠出租银行卡这一“肥差”发家致富的嫌疑人张某(32岁,安徽人)、吴某(29岁,鲤城人)也落入了法网。 去年12月8日,家住鲤城区浮桥街道的张某在一兼职群看到一则广告,在与广告发布人联系后发现这是一份“躺挣美差”:只要提供一个银行卡账号就可以获得200元报酬。 于是,张某与广告发布人联系,并在其引导下用手机开通网上银行权限,不到半小时就获利200元,而其租出的银行卡进出流水高达100余万。随后,张某将朋友吴某也拉下了水。 1月4日,鲤城公安根据掌握情况果断出击,在鲤城区浮桥街道某小区将张某、吴某抓获。经审,两名嫌疑人对他们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供认不讳。 目前,三名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